2、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实绩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专业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6)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7)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8)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
3、居民区党支部是居民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基础.居民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联系协调社区单位党组织完成所担负的任务。(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3)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4)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居民区干部培养、教育、考核和监督工作。(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6)组织辖区居民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社区的发展与稳定。
4、要继续加大以居委会辖区为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今后,凡是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党员(包括以往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职工中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要转到党员居住地所在居民区党支部,实行履地管理.年底以前,全市各居委会要努力实现“一居一支部”。
三、改革传统的街道管理体制,加强三级管理职能
1、明确街道办事处的基本职责。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负总责,其基本职责是:(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2)搞好辖区内的市容、环卫、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4)发展社区服务和医疗、文化、体育事业,方便和丰富居民生活。(5)对小型集贸市场进行建设和管理,清理辖区内的马路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为社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