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统一调配管委会和推广中心名下资产的使用。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职位设置:
职数3人,其中科级领导1人,会计1人,出纳1人。
本部门领导具有资格的,可兼任会计或出纳。会计和出纳应当兼任部分其他工作任务。
2.技术与产业开发部。
(1)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园区农业技术、产业的开发方向,提出园区科研开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编制各类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建议书、可性行研究报告等,研究提出激励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
[2]负责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组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组织协调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农业产业化建设示范和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3]负责做好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主要是组织园区内有关科研机构、企业做好专利技术、产品的开发、申报和注册。
[4]提出园区人才引进、培养和培训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广西百色现代农业人才小高地建设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
[6]负责园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专家、龙头企业和农民协会等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
[7]负责组织协调农业科技培训中心及各类科技培训基地的建设;抓好园区各类农民协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8]负责园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9]负责联系、协调园区专家委员会在园区开展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职位设置:
职数2人,其中科级领导1-2人。
3. 招商项目部。
(1)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研究提出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建议。
[2]组织编写招商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企业和项目入园的立项、规划评审、报建以及办理工商、税务、土地、环保、公安、消防等事务方面的服务工作;参与园区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协助园区专家委员会开展对重大项目的论证、评审、考核工作。
[4]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宣传、推介和招商项目库建设等工作;负责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要展览展会的参展组织工作;负责企业、项目和人才的招引,以及技术和产品的市场推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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