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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都江堰市徐渡宁静等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都江堰市徐渡宁静等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成价工[2003]229号)


都江堰市物价局:

  你局转报的都江堰徐渡宁静等电站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鼓励电厂多发电、增加上网电量的价格措施的通知》(川价工[2003]56号)及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颁发〈四川省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暂行规定〉的通知》(川价字工〔1998〕210号)精神,现将徐渡宁静等电站上网电价调整如下:

  一、徐渡宁静电站:0.175元/千瓦时。
  二、民兴电站:

  平水期,平段0.18元/千瓦时、峰段0.24元/千瓦时、谷段0.09元/千瓦时。

  丰水期,平段0.135元/千瓦时、峰段0.18元/千瓦时、谷段0.067元/千瓦时。

  枯水期,平段0.27元/千瓦时,峰段0.36元/千瓦时,谷段0.135元/千瓦时。

  三、白果岗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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