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兴奋剂专项检查的方案》的通知
(津食药监安[2007]410号)
各分局、执法大队、局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及含有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禁用物质的其它药品的监督管理,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创造一个干净、公平的竞争环境,我局制定了《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兴奋剂专项检查的方案》,并经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兴奋剂专项检查的方案
为保障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我市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及含有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禁用物质的其它药品(以下简称药品类兴奋剂)的监督管理,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358号)及《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教育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开展<反兴奋剂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体政字[2007]63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按照《
反兴奋剂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我市开展兴奋剂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准备和宣传
认真组织学习《
反兴奋剂条例》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准确领会《
反兴奋剂条例》和《通知》的精神,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提高对兴奋剂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此次兴奋剂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