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成都体育中心对外公厕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成都体育中心对外公厕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3]250号)
青羊区物价局:
你局转报的成都体育中心对外公厕收费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成都体育中心4区、7区两个对外公厕经过改造,设施设备档次有所提高,经研究,同意将上述两处公厕收费标准由每人次0.10元调整为0.20元。
本文从2003年8月18日起执行。以上两处公厕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如遇体育中心有赛事或政府有关部门在体育中心举办大型活动,上述两处公厕应暂停收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