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函复
(成价函[2003]299号)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
你校关于维持原学费、代管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2002年秋季,市物价局依据你校预算建设投资和生均培养成本情况,核定了学费试行价一年,现试行期已满。根据你校一年来的生均培养运行成本情况,经研究,同意你校的申请,现函复如下:
一、学费
1、小学,每生每学年9000元。
2、初中、高中,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二、代管费收费标准,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盈利,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