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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华公园公共厕所收费标准的复函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新华公园公共厕所收费标准的复函
(成价函[2003]301号)


市园林管理局:

  你局《关于成都市新华公园公共厕所实施收费服务的函》收悉。现函复如下:

  成都市新华公园已于2001年5月1日起对市民免费开放。为了满足游客入厕需要,你局投入资金在公园内新建了两处公厕,并对原有的两处公厕进行了改造。为了加强管理,杜绝人为损害公共设施,给游人提供卫生、舒适的场所,根据该公园公厕的设施设备情况,经研究,同意新华公园内四处公共厕所实施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为每人次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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