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面
10、将婚姻登记业务下放到各区,由各区民政部门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婚姻登记,并积极创造条件,集中开展婚姻咨询、婚前检查、登记、婚礼等一条龙服务。市相关的职能机构及其人员一并分解到各区。
-市场建设方面
11、将小街小巷内小型棠贸市场的建设、管理权下放到各区,由各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提出规划设计方案井提交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后具体实施。
-文化市场管理方面
12、文化娱乐市场实行屑地管理,将歌厅、卡拉OK厅、租售音像制品的审批管理权下放到各区。市文化市场办的人员及经费相应分解到各区。
四、进一步加强城区工作力量
随着管理职能下移,城区所担负的责任也随之增大,并将面临全新的城市管理课题。各区要努力创造条件,解决机构、干部力量与所担负的责任不相适应的问题,为发挥好城区作用提供组织保证;要结合新形势,给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政权建设和组织建设,为他们更奸地发挥城区作用打下坚实基础;要切实抓好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尽快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工作任务的需要。
五、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下移管理职能,强化城区功能,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呼和浩特市城区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一名副书记、市政府一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大一名副主任、市政协一名副主席和市委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各区及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主任由市委秘书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与市里同步开展工作。
2、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区要根据本意见的总体要求,尽快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报市城区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
3、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大局意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关系城市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涉及各部门和各级干部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加强对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教育,用改革的目标和原则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投身改革,使“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模式尽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