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呼政办发[2000]12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两个确保”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本前提。近年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扩面工作进展缓慢,部分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的现象十分严重,直接影响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为了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统职工不断减少,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问题日益突出,而离退休人员急剧增加,养老保险运作十分困难。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金征缴率已成为推动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紧迫任务。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将此项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解决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员到位、办公经费到位,为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证。
二、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鉴于目前国有、集体企业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的实际状况,今后各地区要把扩面工作重点转移到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上来。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私营、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国有、集体企业的临时工、农民工,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临时工要全部纳入覆盖范围,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依法强制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各地区要继续采取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办公的形式,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激励机制。扩面工作要与劳动用工管理紧密结合,劳动行政部门要依法强化用工管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鉴证,根据合同鉴证人数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对拒不参保的企业和职工,按照《
劳动法》和国家、自治区、我市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