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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非典时期加强市场供应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非典时期加强市场供应和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呼政办发[2003]3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

  为了更好地做好防控非典型肺时期的商品供应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维护首府地区的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加强市场供应和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以兰恩华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商品供给保障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主要食品、副食品、蔬菜保障供给、物价调控和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以分管旗县区组长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内主要食品及副食品、蔬菜的供应保障、物价监控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三、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扩大正面宣传,辟除谣言,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日用品、副食品、蔬菜价格保障供应情况和市场整治的跟踪宣传报道。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投机倒把等不法行为,及时曝光,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四、市计委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商品价格的宏观指导和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公布商品的最高零售价格。结合首府地区实际情况,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主要食品及副食品、蔬菜制定最高限价和指导价格,在全市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每日予以公布,以平抑物价,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市经贸委要随时掌握主要商品的供销情况,保障商品的供应,尤其是主要食品及副食品、蔬菜等商品供应信息情况的市场监控。适时组织指导货源供给的调控,做到供货渠道的畅通。切实抓好重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日常营业工作。

  六、市粮食局要对全市粮油供求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合理调节和储备成品粮油,满足市场供应,确保粮油价格稳定。

  七、市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指挥部要积极领导各分指挥部的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抽调物价、卫生、药监、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城管、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并在市主要农副产品市场、大型集贸市场、市场和超市设立监督岗,加大对食品、副食品、蔬菜等市场的巡查、监控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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