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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连城县赖源乡煤矿改建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连城县赖源乡煤矿改建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82号)
连城县赖源乡煤矿:
你矿开办煤矿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煤炭法
》、《
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
》的相关规定及龙岩市煤炭管理局的初审意见,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你矿改建项目。矿井保有储量为146.3万吨,可采储量82.0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服务年限9.1年。矿井开拓为平硐上山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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