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大田县太华煤矿黄沙一号井扩建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86号)
大田县太华煤矿:
你矿开办煤矿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煤炭法》、《
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的相关规定及三明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初审意见,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你矿黄沙一号井扩建项目。矿井保有储量174.02万吨,可采储量87.7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服务年限9.7年。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片盘下山开采。在下一步编制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设计,应符合《福建省大田县太华煤矿黄沙矿区可行性方案说明书》和专家组提出的相关意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