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永定县上寨煤矿有限公司上寨联办矿扩建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81号)
永定县上寨煤矿有限公司:
你司开办煤矿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煤炭法》、《
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的相关规定及龙岩市煤炭管理局的初审意见,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上寨联办矿扩建项目。矿井保有储量为632万吨,可采储量为359.1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服务年限26.6年。矿井开拓为分区式斜井开拓。在下一步编制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设计,应符合《福建省永定县上寨煤矿有限公司上寨联办矿扩建工程可行性方案说明书》和专家组提出的相关意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