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长乐市融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97号)
福建省长乐市融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结构的申请以及福州市贸发局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原股东陈淑云所持的150万元股份转让给福建省长乐市金鹤毛绒有限公司。你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福建省长乐市金鹤毛绒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福建省长乐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出资200万元;周其成出资150万元;林曦出资150万元;翁建平出资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