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福清阳下报废汽车拆解场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91号)
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福清阳下报废汽车拆解场的报告》(榕物供[2006]39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令307号)、《福建省报废汽车收购站和定点拆解场管理办法》(闽政办[2002]102号)、《福建省报废汽车收购站和定点拆解场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的通知》(闽经贸贸管[2002]695号)及我委批准的福州市报废汽车拆解场布局规划,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设立福清阳下报废汽车拆解场。拆解场负责人:严伟(身份证号码350181197703130035);拆解场地址:福清市阳下镇阳下村,场地面积5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