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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大田县建设煤矿香浮矿区等2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大田县建设煤矿香浮矿区等2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200号)


三明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大田县建设煤矿香浮矿区、尤溪县昌辉煤业发展有限公司十字隔煤矿等2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申请批准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组织煤炭行业有关专家对这2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评审。现结合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大田县建设煤矿香浮矿区
  (一)资源状况及能力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3500000310086)圈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为1.2215平方公里,矿井总资源储量为132.34万吨,计算矿井可采储量为63.8万吨。原则同意修改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服务年限7.1年。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无瓦斯突出,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燃现象,地温为正常区。
  (二)矿井开拓方式
  矿井开拓修改为上部平硐开拓、下部为斜井开拓下山开采。以+510平硐为界,浅部结合已形成的平硐开拓,以+510、+558平硐分别作为区段出煤井,+590平硐为回风井。深部新掘一对片盘斜井开拓+510以下煤层,主副斜井井口标高分别为+510和+520,通过车场连接,原煤仍由+510平硐出井口。
  矿井前期采用分列式通风,由+510主平硐和+558平硐进风,+590风井回风。后期下山开采+510主斜井进风,+520副斜井回风。矿井前期采用平硐排水,后期采用斜井排水,待矿井延深设计时进行设备选型。矿井回采工作面采用自溜运输,掘进工作面人工装岩,煤层运输巷及平硐人力推矿车。煤车至地面煤台,经自溜及人力扒运装汽车外运。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供电电压10kV,矿井地面低压电压等级为220V、380V,井下低压为为660V、127V、36V。矿井电气设备总容量261.8kW,电气设备总工作容量239.8kW。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采煤工作面电煤钻打眼放炮落煤,木支护,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设计采区回采率85%,工作面回采率97%。
  投产采区一个,采区分为二个区段,+558~+590和+510~+558。后期斜井分为三个区段,区段为垂高33~34m。矿区投产时3个回采工作面,生产分别为+558~+590的28、30煤层西回采工作面和36煤层东回采工作面。
  (三)概算投资和工期
  项目总投资859.71万元,吨煤投资143.28元/吨,其中矿建工程348.26万元,土建工程125.22万元,设备购置196.69万元,安装工程100.08万元,其它工程费用48.53万元,预备费40.94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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