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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市迅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市迅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4号)
龙岩市迅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申请材料以及龙岩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
》第
十八条
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你公司注册资本744.7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福建省龙岩液压有限公司出资304.85万元;龙岩市安达机械厂出资410.27万元;黄双梅出资9.86万元;黄莉芷出资9.86万元;吉建梅出资9.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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