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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图书馆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图书馆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成价函[2004]43号)


成都市文化局:

  你局《关于核定成都图书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成文函[2004]93号)收悉。为了提高图书馆的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并规范图书馆的服务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成都图书馆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智能卡:工本费20元/卡,服务费20元/年。

  持卡读者享受以下服务时不再收费:

  1、外借服务(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外借);

  2、普通阅览服务(中文图书、外文图书、中文期刊阅览,自由开架阅览不外借);

  3、检索查阅服务(中文图书、中文期刊、中文报纸、古籍、地方文献查阅,不外借);

  4、自修室;

  5、参加公益性学术活动、讲座和观看部分视听资料。

  二、专项、专题服务费:本着自愿互利原则,由委托方与图书馆协商收费。

  三、咨询费:5-10元/次(提供书面材料)。

  四、查阅馆藏音像资料:3元/盘。

  五、查阅馆藏缩微文献:3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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