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十二中华智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十二中华智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4]68号)


成都十二中华智学校:

  你校关于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照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收费有关规定,根据你校建设投资和生均培养成本,并参照价格认证成本情况,经研究,现将你校学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初中、每生每学年10000元。

  高中、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二、代管费收费标准,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盈利,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

  三、学费和代管费包括的代管内容、代收费用以及学生退学涉及退费结算等,应与入学学生签定协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