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成都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成价函[2004]71号)
市文化局:
你局《成都市文化局关于核定成都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成文函[2004]121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提高图书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图书馆收费行为,经研究,同意成都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按以下标准收取服务费:
1、电子阅览:1.50元/小时(包括阅览电子图书、期刊,数据检索,上网,学习微机操作,学习外语,娱乐观赏等);
2、电子文献打印:0.50元/页(黑白、A4);
3、扫描:0.50元/页(黑白、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