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暂定北大附中成都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4]73号)
北大附中成都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2004年收费标准申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按照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收费有关规定,依据你校的预算成本情况,并参考价格认证中心,认证成本情况,同时考虑你校实际招生情况,经研究,现将你校收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和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三年制(初中)网络实验班,每生每学年8000元。
四年制(初中)英才班,每生每学年7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三、代管费收费标准,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盈利,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
四、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包括代管内容、代收费用以及学生退学涉及退费结算等,应与入学学生签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