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关于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生活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的通知
(成价工[2004]89号)
温江区、新都区、彭州市、崇州市、都江堰市、新津县物价局: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生活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的通知》(川价工[2004]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紫坪铺工程移民生活用电实行优惠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对象: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生活用电。
二、优惠时间: 2004年5月1日以前已搬迁入户于安置地的移民,自2004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享受优惠电价;2004年5月1日以后搬迁入户的移民,自搬迁入户之日的下一个月起享受优惠电价,优惠电价执行时间为三年。
三、优惠价格标准:紫坪铺移民生活用电,执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现行电价标准为0.237元/千瓦时。在执行优惠电价时期内,若遇国家调整电价,按调整后的电价标准执行。
四、执行办法:紫坪铺移民安置地的区(市)县物价局根据本区(市)县移民办提供的移民名册,与供电局共同落实优惠政策,每半年向市物价局书面报告执行情况及移民安置用电情况表(表式附后)。
五、供电部门执行优惠电价产生的价差暂时挂帐,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紫坪铺电厂投产后的电价收入中扣除,分别补偿给供电部门。
附表:紫坪铺移民安置用电情况表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紫坪铺移民安置用电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乡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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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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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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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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