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转发四川省成本调查队关于征订《价格管理实务》的函
(成价函[2004]101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四川省物价局近日以“川成函[2004]6号”转发了国家发改委成本处关于征订《价格管理实务》一书的通知。
目前各地监审人员的监审资质证均属于临时性质,要取得正式监审证,必须通过国家的资质考试,该书已经被指定为2005年全国成本监审人员统一考试参考用书(教材)。考虑到成本监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监审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而且该书具备资料和工具书的特点,对监审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帮助,请各地接此函后尽快组织落实本地的征订工作,力争做到成本监审人员人手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