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全市开展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检查评比竞赛活动。把创建卫生城镇与星级文明城乡系列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充实调整竞赛内容,完善竞赛考评目标体系,每年组织一次城区、旗县之间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造成一种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的强大声势。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查标准,杜绝形式主义,年终对各旗县区进行排名。各旗县区要以卫生城镇的标准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在进一步加快城市边缘地带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同时,要逐步把和城市地域交错的周边农村,纳入城市一体化卫生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卫生检查评比时,把城中村、城郊村的卫生管理作为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
(四)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巩固除四害成果、扩大除四害战果。进一步加大特殊行业“四害”环境防治的规范力度,大力开展“四害”孳生地治理,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展统一药物杀灭。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除四害工作管理网络, 充分发挥除四害工作日常社会信息处理机制的作用,拓宽防治信息渠道,严格按照举报、受理、处理、反馈程序,把信息处理效果,纳入爱国卫生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切实实现除四害长效管理提供制度上的保证。积极开展蚊、蝇孳生地类型、数量及孳生情况的调查,开展灭蚊、灭蝇活动,力争实现除四害整体达标。各级政府要给予除四害工作积极的财政支持,保证除四害必要的经费支出。
(五)建立激励机制,实行爱国卫生达标年报制度,对爱国卫生先进实行动态管理。凡已荣获自治区、市级爱国卫生先进称号(包括灭鼠、灭蟑先进)的乡镇、社区、村,于每年的 11 月下旬,把创建及巩固工作年度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等自身管理情况,书面报市爱卫会。
今后凡获得国家、自治区卫生城镇荣誉称号的地区,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在自治区检查评比中获得前三名的地区,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检查评比后三名的地区,将按没有完成全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予以通报批评。
已获得市级先进荣誉称号的旗县区、乡镇、社区、村、单位,在自治区卫生检查评比中受到批评,或连续两次受到市爱卫会通报批评仍无改进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六)充分发挥爱卫会各成员部门的作用。各成员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爱卫会的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搞好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每年要召开 1 至 2 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全市的爱国卫生工作,各部门要将各自的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向委员会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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