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要继续开展改水、改厕、改善环境卫生、改变不卫生行为和除害灭病的“四改一灭”活动。要以创建自治区卫生示范乡镇为龙头,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力争在“十五”期末,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40.8%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51.32% 。要把改水、改厕同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改变不良卫生习惯,逐步增强文明健康意识,自觉改善生活质量、美化生活环境。
(三)巩固和发展除害灭病成果,坚持用科学方法组织实施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坚持采取治理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搞好“四害”密度监测,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急性剧毒鼠药。开展农区旗县整体灭鼠达标活动,创建除四害全达标城市,到 2005 年底,全市要实现除四害中三项达标;乡镇最少要实现整体灭鼠达标。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把“四害”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四)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要运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在群众中普及健康防病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公共道德水平,遏制日常生活中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懒得洗手、爱挖鼻孔、随处便溺、不爱洗澡、群食共餐、猎食野味、厕所脏臭、共用毛巾等陋习。要以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内容,加强对公民的社会公德教育,共同营造清洁卫生的生产生活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并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情况作为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全局观念和工作情况的重要指标,全面加以考查,强化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把爱国卫生任务和目标,按“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分解落实到各成员部门、各单位、各旗县区。由市人民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和旗县区政府签订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促进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二)加强爱卫会的组织机构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在全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卫生防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能削弱爱卫会机构,有条件的还要注意充实爱卫会的力量。爱卫会机构运行和工作所需经费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总的要求是,要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任务四落实。使其能够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科学指导、信息传递、督促检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