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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政府办公室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参评对象
  根据宣发〔2008〕10号文件规定,市政府办公室2008年度参评科室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考评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是否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否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对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是否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3.职责有交叉的,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保证履职到位。
  (二)依法办事情况
  1.是否坚持依法办事、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公开、公正、公平;

  2.是否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是否存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政务公开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审批程序及其他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2.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四)工作作风情况
  1.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漂浮和拖拉、推诿、扯皮、刁难等问题;

  2.是否实行“一站式”等简洁高效服务,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等制度;

  3.是否认真落实市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措施。
  (五)服务态度情况

  1.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

  2.是否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问题;

  3.是否认真接待和处理缴存单位、职工投诉,并妥善解决投诉问题,是否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正确批评和合理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六)勤政廉政情况
  1.是否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深入基层,认真调研;
  2.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问题;
  六、考评步骤和方法
  (一)考评步骤
  考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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