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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都江堰市东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都江堰市东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成价工[2004]181号)


都江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东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都价管[2004]21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鼓励电厂多发电、增加上网电量的价格措施的通知》(川价工[2003]56号)及省物价局等七部门《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颁发<四川省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暂行规定>的通知》(川价字工〔1998〕210号)精神,现将东兴电站上网电价(含税)通知如下,从发电上网之日起执行。

  平水期:平段执行电价 0.220元/千瓦时

  峰段执行电价 0.294元/千瓦时

  谷段执行电价 0.110元/千瓦时

  枯水期:平段执行电价 0.33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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