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立市旗县区企业三级科技发展基金。
(1)市财政要逐年增加科技三项经费的拨款比例,近年内要达到市财政总支出的1%,并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速度增加。今明两年,市财政拿出200万元垫底基金,与科技三项费用有偿回收部分捆在一起为全市科技发展基金,滚动使用;要进一步改革科技三项费用拨款制度,提高科技经费的有偿回收率,通过拨改贷、有偿回收、贴息贷款等方式,增加全市科技发展基金总额。
(2)旗、县、区一级科技发展基金,要由旗、县、区财政划拨本年度财政支出1%,作为旗、县、区科技发展基金。市科委根据旗、县、区划拨的科技技术的发展。
(3)企业科技发展基金要从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1%,同时从折旧费中拿出15%用于产品开发和科技开发。
第二、加强科技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合作,金融部门要引导科技资金投向,划出总贷款额度的10-15%,作为科技贷款,并要积极从多方面吸引和扩大资金来源。
第三、依照税法减免新产品的产品税、增值税,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储备,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取得更大的效益。
第四、要支持经济效益显著的、带头的、重大的“科技兴市”项目的实施,采取特殊的支持措施和倾斜的政策,保证项目的实施完成。
7.努力创造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科技兴市”的骨干力量。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都要重视和发挥各类科技人才的作用。要动员他们积极进入经济这个主战场,开展科技攻关,发挥科技威力。并要继续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知识分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为他们创造一个发挥专长的良好环境。同时,知识分子也要加强政治思想和专业技术的学习,发扬尽心尽力的奉献精神、一丝不苟的科学精神、奋发图强的自力精神、勇攀高峰的拼搏精神、互相配合的协作精神、为国分忧的主人翁精神、为振兴中华、振兴呼市发出自己全部的光和热。
为鼓励在“科技兴市”中做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我市将设立“科技兴市市长特别奖”,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活动。
“科技兴市”是关系全局的长远的大事。今年为我市“科技兴市”的起步年,一九九一年是科技进步年。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行动起来,全市广大的科技人员行动起来,各有关部门行动起来,为实施“科技兴市”战略献计献策、建功立业。市人民政府相信,在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引下,经过全市人民长期不懈的努力,依靠科学技术,全面振兴呼和浩特市的奋斗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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