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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科学经济专家顾问若干问题的决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科学经济专家顾问若干问题的决定
(呼政发[1994]74号 1994年8月11日)


  为了使我市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加快发展,按期实现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目标,更好地协调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诸多因素,避免市政府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失误,决定聘任科技、经济、文化、法律、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专家顾问,组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科技经济专家顾问团开展工作。
  一、科技经济专家顾问的任务与职责
  1、为市政府关于社会、经济、科技等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体制改革、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及协作问题的决策开展调研、论证和咨询。
  2、参与市政府组办的专题考察、调研与论证,开展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系统研究,提出科学的判断和结论。并跟踪了解,掌握发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反馈信息。
  3、对科教兴市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考察、研究,及时提出建议。
  4、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我市的有关决定、部署,针对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客观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5、向市政府及时反映科技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吸纳和团结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咨询和审议工作,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举荐人才。
  6、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联系点,深入实际帮助工作,攻克难点,提出决策建议。
  7、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积极引进项目、资金和人才。
  二、应聘科技经济专家顾问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锐意进取,有奉献精神。
  2、担任或曾经担任部门和地区领导,具有科学运筹能力和较高理论水平的同志;在科技、经济、教育、金融、法律等方面造诣较深,且专业技术业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具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水平的企业家。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本人自愿(不分地域)。
  5、聘任期一至三年,一年一聘。
  三、受聘科技经济专家顾问的待遇
  1、应邀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专业工作会议。
  2、应邀参加市政府内引外联专题项目考察、论证与洽谈。
  3、应邀参加市政府在重大节日召开的座谈会、招待会。
  4、享受政府发给的交通补贴和工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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