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呼政发[2002]6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市财税征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公民纳税意识明显增强,税收征收管理不断强化,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目前我市财政收入状况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求。根据全国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税收征管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税源管理,建立科学的征管体系
  (一)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有效财源。要充分利用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时机,深化以国有企业为中心的各项改革,加速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优化重组,实现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在调整中形成新的优势企业和支柱型产业。
  (二)不断挖掘新税源,扩大新税基。要认真分析纳税人主力军的份额和增速,考虑当前和长远发展,坚持稳定巩固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强股份制企业,在私营个体经济上争取突破,重点放在以传统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为主的第三产业领域,包括工程设计咨询、法律咨询、会计、审计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寻求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大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者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在一些税收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上分行业、分税种实施有效突破,特别是饮食业、娱乐业和交通运输业。做到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见效一种税收。
  (三)加强税源动态监控,建立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综合治税。充分利用全市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成果,以个体工商户为重点,  由地方政府组织、工商部门牵头,国税、地税、财政、统计、审计参加在全市开展一次全面的税源核对工作,彻底摸清税源底子,建立管户台帐。同时由政府办公厅统一规划、综合协调上述六部门尽快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和信息系统,定期相互查对,及时拾遗补漏。工商、国税、地税部门依据其经营规模按国家有关规定逐一予以登记注册、照章纳税。
  (四)改革现行的税收级次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坚持“属地管理、核定基数、一区一率、合理分成、促进发展”的原则,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税务部门尽快制定市本级与市四区的税收级次管理办法和我市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市本级收入中涉及如意、金川开发区的收入分配仍按《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发展的决定》(呼党发[2000]25号)精神,积极给予支持。在鼓励开发区“自收自支、滚动发展”的同时,视市本级当年财政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要进一步清理异地注册经营企业,工商部门配合,努力规范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和税收入库级次,切实解决“插花户”、互挖税源、收入混库等问题,努力做到企业经营场所、工商注册登记、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四统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