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阎广华(市考核办副主任)
杨云峰(市环保局局长)
王晓成(市经贸委主任)
张世荣(市物资总公司经理)
史文义(市工商局局长)
李喜忠(市财政局局长)
王志绥(市建设局局长)
何益民(市建管局局长)
王智(市公安局局长)
额尔敦仓(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玉培(市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朴(市科委主任)
党文政(市地税局局长)
丁月正(市国税局副局长)
牧人(市物价局局长)
李鹤(新城区区长)
王刚(回民区区长)
韩钊(玉泉区区长)
石琳(郊区区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型煤推广的具体工作,市财政为型煤推广办拨付一定启动经费。
主 任:赵全兵(兼)
副主任:杨云峰(兼)
张世荣(兼)
杨英葑(市环保局副局长)
2、各区政府参照市里的组织机构,设立相应的推广组织体系并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
五、责任分工
l、职责分工
市级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计划、检查、监督、政策协调、信息搜集、奖惩考核等。由市型煤推广办制定详细的各项计划,下达贯彻执行,各职能局及各区负责抓落实。
市委宣传部:推广工作的教育、宣传;
市考核办:推广工作中的干部实绩考核;
市环保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通过每年验证,取缔拒烧型煤网点的营业资格:
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型煤及炉具质量标准鉴定、抽检、定期通报及相应的处罚事宜;
市物资总公司:保证市型煤总厂每年10万吨煤粉、6万吨成型煤能力的充分发挥,并依据集中制粉、分散成型、合理布局、前店后厂的原则, 设立相应的便民型煤服务网点;
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工作计划,于每年一季度末负责补资金到位;
市地(国)税局:制定并落实推广型煤的各项优惠政策;
市建设局:规范临街商业网点及对新上民用建筑不留烟道进行把关;
市建管局:建筑工地型煤推广及建筑墙体保温技术的推广;
各区:负责驻区所有推广对象的落实工作,本着统一领导、统一计划、分工负责、划片包干的原则,将指标分解到办事处、居委会,按本区推广任务总额,1997年完成50%、1998年完成50%的推广任务,并于1997年一季度前拿出详细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