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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市普及民用型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严重和燃煤继续增长这一现实。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从1997年开始,加快民用型煤推广步伐,到1999年城区实现民用型煤化。
  二、指导思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指导思想:按照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大型煤推广、普及的力度,加快进程,分期、分片、分步骤实施型煤推广普及方案,打一场普及型煤的人民战争,实现在两年内民用型煤普及率百分之百的总体目标。
  管理体制:市长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运行机制:制定规划、分解指标、落实措施、监督检查、考核评比。
  三、工作进度部署
  1、推广范围及对象
  市区及近郊的所有民用燃煤炉灶;
  驻呼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茶浴炉、食堂大灶;
  市区及近郊区内除燃气化街道外的所有具有燃煤设备的商业网点(包括临街摊点);
  市区及近郊区内所有建筑工地。
  2、工作进度
  据测算,呼市城区内型煤需求量约每年45万吨,配情况如下:
  居民12万户,每年需24万吨;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需10万吨;
  商业网点,每年需10万吨;、
  建筑工地,每年需1万吨。
  1997年计划完成推广任务的50%;
  1998年计划完成推广任务的50%。
  在推广型煤的同时一定要堵住原煤渠道。除以上45万吨民用煤外,呼市每年还需要一部分散煤。据测算,每年还需要楼房锅炉采暖煤75万吨,工业用煤165万吨,这部分煤要通过“准用证”方式管理好。
  四、领导机构与组织体系
  推广型煤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涉及面讲,牵扯到千家万户;从工作程序讲,包括产、供销、用等环节;从制约因素讲,包括价格、质量、服务体系、技术推广、改变传统习惯等,因此,必须有明确的政策和上下协调配合的组织系统,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市政府决定成立型煤推广指挥部及相应的办事机构。
  1、市型煤推广指挥部
  总  指  挥:
  冯士亮 代市长
  副 总 指 挥:
  赵广华  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
  赵全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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