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2009年版〕》的通知
(苏卫医便〔2009〕48号)
各市卫生局医政处、各三级医院:
依据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我厅印发的《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我处组织拟订了《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2009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2009年版〕》
二○○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
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2009年版]
项 目
| 缺 陷 内 容
| 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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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规 则
| (1)字迹潦草难以辨认、不能通读
| 重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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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两处以上明显涂改
| 重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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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 重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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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病历中有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或签名潦草不能辨认
| 重度缺陷
|
(5)病历眉栏填写不完整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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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表格病历填写有漏项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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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使用无电子签名的计算机Word文档打印病历
| 重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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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首页
| (8)缺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签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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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缺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签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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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门(急)诊诊断未填写或填写有缺陷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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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入院诊断未填写或填写有缺陷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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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院主要诊断选择错误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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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药物过敏栏空白或填写错误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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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入院记录
| 病 史
| (14)主诉与现病史不能紧密结合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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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现病史无鉴别诊断资料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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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疾病发展变化过程描述不清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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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缺重要的阴性症状记录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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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既往史中缺与主要诊断相关内容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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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
| (19)遗漏主要阳性体征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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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缺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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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需写专科情况的病历缺专科情况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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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专科情况记录有缺陷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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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 断
| (23)诊断不确切、依据不充分
| 重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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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主次排列颠倒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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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其它主要疾病误诊、漏诊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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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程 记 录
与
护 理 文 件
| (26)首次病程录未在患者入院后8h内完成,或对待诊、待查病历缺诊断讨论(鉴别诊断)或诊断讨论无针对性或无主治以上医师审签。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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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未按规定时期书写病程记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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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无对新入、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及审签
| 重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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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无对危重、疑难病人的病情分析和进一步诊疗意见及审签
| 重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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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无教学查房记录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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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病情变化时无分析、判断、处理及结果的记录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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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缺检查结果异常的分析及相应处理意见的记录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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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缺反映特殊检查(治疗)情况的记录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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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缺会诊记录单或会诊不及时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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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缺反映会诊意见执行情况的记录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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