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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专题调研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影响专题调研的通知
(成价综[2004]275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稳定物价与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4]1773号)精神和省物价局就此转发的通知(川价电发[200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在近期开展物价上涨对居民生活影响的专题调研。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的意义

  今年以来,我市价格水平出现一定幅度的持续上涨,去年涨价对今年的滞后影响所占比重也较大,但从总体上讲仍处于可控制的范围。适度的价格水平上升,尤其是农产品涨价,有利于促进粮食生产和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但是,应该清醒的看到,由于物价上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增大了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降低了部分低收入群体的日常生活水平,为此,从中央到地方的党委、政府都十分关注。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对此更应该心中有数,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经济工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提供详实的调查数据和科学的分析判断。各级物价部门应清醒的认识到肩负的责任和应担当的压力,一定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对当前的物价形势和社情民意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正确对待,趋利避害,应对得当,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保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和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二、正确认识今年以来我市的价格形势

  今年1-9月,在我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也逐步走强,1-9月累计比指数为103.2,上涨幅度与1-8月的102.6相比再次扩大。9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再一次大幅度上涨,同期比指数上涨8.2%,环比指数上涨3.2%,涨幅均比8月份扩大2.3个百分点。1-9月累计比指数低于全国平均0.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4个百分点。在36个大中城市中,由高到低排位我市居第13位,低于最高的郑州和昆明3.2个百分点,高于最低的北京2.5个百分点。从今年1-9月的价格总水平运行情况看,影响价格总水平走高的主要因素如下:

  一是食品类价格的上涨仍然是拉动价格总水平上升的最主要的动力。而食品类在整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所占的权数约为35%,所以,食品类价格的上涨是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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