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肃查处图纸无审查、质量和安全无监督、施工无许可、竣工无验收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加大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应招标的工程不招标,应公开招标的不公开招标,以及在招投标中搞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的行为;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综合治理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业务等问题;完善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办法,围绕市场行为、质量和安全三个方面,作好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强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提高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水平;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做到机构分设、职能分离、政事分开,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纠正对建筑市场违法设障、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的行为。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重点是:
1、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无证、越级承揽工程业务的问题;
3、依法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委托质量和安全监督,不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
4、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问题;
5、依法查处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严重、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问题;
6、坚决纠正政府主管部门越权审批工程、不依法行政和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
(三)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通过两至三年切实有效的治理和整顿,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以及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无证和越级承揽工程业务的行为得到全面禁止;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状况得到基本扭转;违法设置建筑市场障碍的地区封锁问题得到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有了显著的好转,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杜绝三级以上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规范行为。
(一)坚持不懈地开展以“两法”、“四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提高建设领域依法行政、依法从业的自觉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学法、懂法和守法的活动,使其始终贯穿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全部过程,贯穿于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