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呼政发[2002]5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精神,切实查处和纠正我市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快首府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和快速地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选择,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2001年,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明确把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列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八大重点之一。并且,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负起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统一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002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住源头,综合治理。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按照全国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1年4月份开始,对全市所有的在建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有力的推动了我市建筑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所遏制,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局面有所改观,违法设置建筑市场障碍的地区封锁问题基本扭转。但是,从总体上看,建筑市场混乱的局面还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擅自开工建设;二是一些应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的寻找借口,规避招标,或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三是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时有发生,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五是有的建设行政部门未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越权审批工程,只注重收费而放松监管,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的原因,也有认识不到位、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的现象就不能从根上消除,完整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也难以形成。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任务、重点和目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