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收费许可证》审验、换证的通知

  5、对无故不参加年审的收费单位,年审办公室注销其《收费许可证》,市财政局停供收费票据,停止其收费,并予以通报。
  四、年审费及换证工本费
  《收费许可证》年审费及换证工本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市政府、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执行。
  五、年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4年度年审从2005年2月21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各收费单位具体审验时间见附件)。
  地点: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市草市街2号。电话:86910834、86643081)
  六、各区(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应按照市上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2004年度的年审工作,并结合年审工作,继续使用《收费基金管理系统》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工作及年审统计工作,同时将200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按本通知“年审统计报表”(表一、表二)的内容填报,于四月底前报市局。
  附件:1、年审时间安排表
  2、成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登记表(略)
  3、收费许可证申请表(略)
  4、成都市200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报表(略)
  (表一、表二由各区(市)县物价部门填报)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财政局
二○○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1
  年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审验单位
221国土局银行宗教局科委检察院
 22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委机械局
 23民政局园林局档案局地税国税
 24人防办财政局法院司法局
 25人事局化工局统建办烟草局酒类
 28劳动局电子仪表局外办
31建委市无委林业局纺织局
 2房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广电局
 3市容环卫局市团校市安监办
 4市水电局市统计局新闻出版局
 5市政工程局法制局粮食局
 8市交通局火北办
 9市农牧局药监局
 10市政公用局市商贸委
 11文化局乡企局
 14技监局体委
 15卫生局
 16环保局农机局
 17工商局
 18 
 21-23市教委及直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
44-14技能培训、鉴定技工学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