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都江堰市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函
(成价函[2005]5号)
都江堰市物价局:
根据《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火电厂上网电价和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川价发[2005]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成都电业局直属供电局的销售电价进行了调整,代管供电局销售电价不变,但考虑到你市区域内直属供电局与代管供电局并存,且此次调价前价格一致的实际情况,为避免同一行政区域内同类用电电价差异带来的矛盾,经研究,决定对都江堰电力公司(代管供电局)销售电价按此次都江堰供电局(直属供电局)的调价幅度进行同步调整,执行都江堰供电局销售电价标准。具体标准见成价工[2005]10号、成价工[2005]13号。都江堰电力公司因此次调价产生的收益,在以后电价调整中予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