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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郫县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函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郫县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函
(成价函[2005]6号)
郫县物价局:
根据《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火电厂上网电价和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
》(川价发[2005]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成都电业局直属供电局的销售电价进行了调整,代管供电局销售电价不变,但考虑到你县销售电价水平一直与直属局供区一致,为避免与周边区(市)县销售电价产生新的矛盾,经研究,决定对郫县供电局城区销售电价按直属局调整幅度进行调整,执行直属局电价标准,具体标准见成价工[2005]10号;农村综合电价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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