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的,甲方有权作出处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取消定点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政府采购活动。
⑴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的出差人员和会议的;
⑵ 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
⑶ 提供虚假发票的;
⑷ 不在规定的网站上同步公布饭店空闲客房和空闲会议室的数量、类型及价格等相关信息;
⑸ 不及时提供出差人员、会议举办单位开支情况等信息的;
⑹ 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不可抗力
1、协议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包括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住宿接待服务。
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七、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八、协议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九、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沈阳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定点饭店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定点饭店资格;也可以自愿退出,定点饭店资格自动取消。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⑴ 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⑵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⑶ 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⑷ 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⑴ 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满足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或者不具备接待能力的;
⑵ 乙方发生第五项"违约责任"所列违约行为达到3次以上的;
⑶ 乙方出现组织卖淫嫖娼、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的。
十一、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二、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十三、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