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职业培训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
(成价费[2005]51号)
成都市劳动局,各职业培训学院:
为有利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暂定我市职业培训学院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职业培训学院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学年2400元收取。书本费按实收取。
二、学生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院,可适当加收50-200元的公寓管理费,具体加收幅度由学院报市物价局、财政局根据住宿条件确定。
三、各职业培训学院凭市劳动局的办证意见,向市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