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花龙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成价函[2005]48号)
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
你部《关于花龙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定价的请示》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费[2002]254号)文件精神,依据成都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关于该经济适用住房成本认证报告,核定花龙门经济适用住房基准销售价格为:框架结构2225.00元/㎡。分割零售单套住房,以基准价为基础,整幢楼层的差价率控制在10%以内,朝向差价率控制在5%以内,但楼层差价率与朝向差价率增减的代数和应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