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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北大附中成都实验学校高中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北大附中成都实验学校高中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5]49号)


北大附中成都实验学校:

  你校《北大附中成都实验学校2005年收费标准申请书》收悉。根据你校投资预算及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成本认证情况,经研究,对你校高中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三、代管费(包括校服费、周末托管费、校车接送费等)由你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盈利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四、你校在收取上述费用时,应与学生家长签定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及代管内容、代收费用途、结算方式以及学生若退学涉及的退费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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