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新区管委会:生产总值达到 14.5亿元,增长1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25亿元,增长1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0.43亿元,增长22.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7.7亿元,增长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500元和4506元,增长17%和1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1.71吨标煤,下降4O;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7亿元,增长142.9%.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5.5以内。
六、市发展改革委:生产总值达到148亿元,增长15%;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亿元,增长2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1.84吨标煤,下降5.84%。
七、市统计局:生产总值达到148亿元,增长15%;全市固足资产投资完成80亿元,增长2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1.84吨标煤,下降5.84%;配合市劳动保障局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820元,增长16.5%,配合市农业局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 3834元,增长 16.5%。
八、市经委: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80亿元,增长10%,负责分解下达各行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目标任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亿元。
九、市财政局:财政总收入达到18.64亿元,增长16.5%;地方财政收入达到8.744亿元,增长16.5%,其中市本级达到4.92亿元,增长16%;非税收入达到3.178亿元,增长 14.7%,其中市本级达到l.938亿元,增长15.4%。
十、市国税局:地方收入达到l.726亿元,增长16.5%,其中市本级达到l.161亿元,增长16.5%。
十一、市地税局:地方收入达到3.84亿元,增长18%,其中市本级达到1.821亿元,增长18%。
十二、市农业局: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34元,增长16.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0.6亿元。
十三、市商务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43.9亿元,增长18%。
十四、市交通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