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防治非典一线工作人员实行生活补贴的通知
(菏政发〔2003〕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了切实改善防治非典一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我市防治非典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各防治非典检查站工作人员和参加救治工作一线的医护人员实行生活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防治非典检查站工作人员和参加救护的一线医护人员一律实行统一就餐,就餐所需经费由市、县区分级统一补助。要确保检查站工作人员和参加救护的医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工作期间一律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眼镜和隔离服装,上述物资上市县区统一配备。
二、检查点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0元,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责。菏泽火车站、菏泽汽车站、日东高速菏泽出口检查站人员的补贴由市负责,其它各入境口检查站工作人员的补贴,由所在县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