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提高对土地管理特别是保护耕地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关系,认真执行国家提出的对基本农田的“五不准”规定。各县区近期要组织力量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摸清底子,建立档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农田各项保护措施,对违反“五不准”规定的情况逐项核实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对顶风而上违法违规侵占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依法从严惩处,确保中央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的规定在我市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四、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对治理整顿期间仍顶风而上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非法圈占、买卖或转让集体土地数量较大或引发群众上访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各县要本着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公开处理,该收回土地的要坚决收回,该拆除建筑设施的要坚决拆除,该没收的要坚决没收。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土地违法案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惩处。凡在国家、省、市治理整顿检查验收前不能按照要求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公开处理的,市将直接立案查处并予以全市通报。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菏泽市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润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副组长:
夏鲁青(副市长)
张存金(副市长)
成 员:
孙寿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丁伟民(市检察院检察长)
李学军(市长助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宋占良(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本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福祥(市公安局局长)
董茂伦(市监察局局长)
张秋冬(市财政局局长)
任茂廉(市农业局局长)
党文生(市建设局局长)
王利言(市规划局局长)
王永华(市审计局局长)
丁志刚(市房产局局长)
陈福安(市物价局局长)
卢建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