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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林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林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菏政发〔200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在造林绿化、林木保护、林产品加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开拓林业建设新局面,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郓城县人民政府等6个县区、牡丹区何楼镇人民政府等30个乡镇办事处、菏泽统和木业有限公司等10个企业“全市林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给予王西胜等10名同志记二等功一次。同时,对在环城生态林和日东高速绿色通道建设中的先进乡镇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三三一一”目标,促进菏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市林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全市林业工作记功(二等功)人员名单

  二○○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1
  全市林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区(6个)
  郓城县人民政府
  牡丹区人民政府
  单县人民政府
  定陶县人民政府
  东明县人民政府
  鄄城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乡镇办事处(30个)
  牡丹区何楼镇人民政府
  牡丹区吕陵镇人民政府
  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
  曹县朱洪庙乡人民政府
  曹县梁堤头镇人民政府
  曹县郑庄乡人民政府
  曹县桃源镇人民政府
  定陶县冉固镇人民政府
  定陶县陈集镇人民政府
  定陶县马集镇人民政府
  成武县孙寺镇人民政府
  单县黄岗镇人民政府
  单县浮岗镇人民政府
  单县李田楼乡人民政府
  单县终兴镇人民政府
  单县蔡堂镇人民政府
  巨野县麒麟镇人民政府
  巨野县龙固镇人民政府
  郓城县随官屯镇人民政府
  郓城县唐庙乡人民政府
  郓城县李集乡人民政府
  郓城县郭屯镇人民政府
  郓城县侯咽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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