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绿化。牡丹区、开发区要组织城区各办事处、社区对辖区内背街巷及空闲地进行绿化美化,积极建设小型绿地,逐步消灭裸露地面,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绿化建设和改造。开展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创建活动,发动单位、居民种花栽树,美化环境。2004年,牡丹区要创建60个花园式单位、2个花园式小区;开发区要创建40个花园式单位、3个花园式小区。由市市政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给予命名表彰。
三、实施办法及措施
(一)广泛宣传,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驻城单位要以城区绿化动员会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重大意义,发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人人动手,植树建绿。牡丹区、开发区要组织辖区内的各单位完成好义务植树任务,并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把该单位当年义务植树完成情况或代植情况详细记录在卡上,确保完成每人每年植3-5棵树的任务。各单位在完成规定植树任务的同时,要认真按要求搞好单位庭院绿化,积极争创花园式单位。
(二)抓精品工程建设,努力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要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建设一批城市绿化精品工程。要把“五纵四横”9条道路绿化、22处林荫绿地和4大景区绿化作为精品工程,精心组织,重点建设,树立样板。对原有绿地、行道树要加强养护管理,按照规范进行扩大树穴,修剪整形,提升档次,突出特色,促进城市绿化面貌的根本改观和绿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三)抓好拆墙透绿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要本着还绿予民的原则,按照“谁的墙谁破、谁建设、谁绿化、谁管理”的要求,大力开展拆墙拆房透绿建绿工作。市区凡在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单位,现状为实体围墙和有碍观瞻的沿街商业房都要限期拆除,建设透景栅栏,要把拆墙透绿同单位庭院绿化和沿街墙外绿化结合起来,同步实施,搞好落实。
(四)多渠道筹集城市绿化建设资金,保证绿化任务的完成。
一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城市绿化和重点绿化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特别要增加管理维护资金。二是各单位绿化所需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三是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将绿化的费用纳入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建设绿地;有关部门要做好各类项目的前期审查,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绿化投资预算。四是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绿化。通过认养或认管绿地、捐资助绿、投资建绿、出让冠名权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