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菏政发〔200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统计工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提供着重要的数据保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做好统计工作的重大意义
  统计是各级党政领导决策的依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统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各级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这是中央首次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将统计工作纳入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强调指出:“要抓紧完善统计制度和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省委书记张高丽同志多次指出“统计部门是重要的经济综合部门,是大的经济综合分析部门”。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并把做好统计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需要,提高经济决策水平的需要,实施“突破菏泽”战略,实现“三三一一”目标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统计工作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不懈努力做好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二、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法律法规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统计执法工作,积极组织统计、法制、纪检、监察、新闻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依法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1.对被调查单位存在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行为,由统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给予相应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拒不接受统计部门处罚的单位,由法院强制执行,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在全市通报。2.建立基层政府领导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对统计数据质量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各乡镇政府对统计数据质量负主要责任。数据质量出了问题,要追究各级政府领导的责任。对强制或授意有关部门和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政绩名次,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