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步骤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8日-3月29日)
  各县区要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重要意义、目的、内容和各项政策,基层宣传要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推进粮食直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业务培训(3月30日-4月1日)
  为确保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要抓紧时间对参与直补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操作方法、补贴方式、兑现形式、工作程序、微机软件等相关业务,让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吃透精神,掌握要领,培养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粮食直补工作队伍。
  第三阶段:核实面积(4月2日-4月10日)
  小麦种植面积是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重要依据,是保证补贴资金兑现给农民的基础。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好对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核实结果要在村、乡镇张榜公布。公示后,结合反馈意见确定补贴面积。补贴面积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录入微机,逐级上报。2004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要在4月10日前全面结束,具体核实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实施。
  第四阶段:核定补贴(4月13日-4月24日)
  根据小麦核实面积和省下达的补贴标准,各乡镇组织人员逐户核定补贴金额,财政所逐户填写《粮食补贴通知书》,由乡村干部到农户家中逐户发放。
  第五阶段:资金兑付(4月25日-5月10日)
  由乡镇财政所到县区财政和农业发展银行在乡镇指定的银行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由指定银行代理直补资金的收支业务。直补资金的兑付由乡镇财政所承担,指定银行协助。在规定的时间内,种粮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粮食补贴通知书》,到指定银行补贴窗口领取资金。
  四、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字。要采取得力措施,严肃纪律,切实做到“五到户”、“六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书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用直补资金抵扣各种税费,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市将组织人员对粮食直补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